读体律师(1601-1679年),号见月,世称见月律师,是明末清初复兴律宗的巨匠。
未出家时,见月律师曾拜谒两位善知识,一位是慈悲摄受他的大力老和尚,一位是折其贡高慢心的白云老和尚。
大力老和尚初始摄受见月律师时,曾详细询问他的个人根底和信佛缘由,幸得垂慈应允,命其自己准备衣钵,接纳为弟子。
但是,白云老和尚认为:“此人终究要成佛门大器,不可草草行事。恐怕出家容易,持戒不坚。必须要他自己沿门乞讨化缘,以折服他的我慢习气,考验他的心志。乞化得了衣钵,再回山披剃。”
明末清初时,见月律师,传三昧老人衣钵,继主千华(即宝华山)专事宏律。三昧老人,从行门入手,一生持律谨严!临终时,前三天预知时至,鸣楗槌,集众方丈,取紫衣戒本,当众将华山法席传见月律师。
三天以后,又集众方丈,取净水沐浴,谓众云:“吾水干即去,汝等莫作去来想,不可讣闻诸方,凡世俗礼仪,总宜捐却,三日后即葬寺之龙山。”遂命大众念佛,水干、跏趺微笑而逝。
见月律师于三十二岁时,见有初出家者俗态厌人,求教于老和尚,师言,威仪不具,不名为僧。于是师前拜求,乞师为受比丘戒。师答云,须请律师。于是,见月律师决心行脚参方,至江南一带寻三昧老和尚求戒。
见月律师于云南栖云庵启程,仅有衲衣蒲团随身,途中种种艰辛,不以为患。从南至北,求戒不成,复又从北至南,寻访参方。历尽种种坎坷,祈求律师受戒之初念不怠。
1 历经艰辛 万里求戒
当时社会混乱,沿途流寇猖獗,官兵不良,而律师从来不为所动。即使绕道而行,路途艰辛,也不退其求戒之志愿。有人劝律师云:“世道既乱,且缓住此,太平再行,何以急迫?”律师云:“我志已决,时不待人,求指别径。”
途中荒僻,少有行人,重重山岭,不睹村庄,荒凉之极。律师或清晨一餐至晚,或全无早餐即行。每日途行不减七八十里。很多地方地形十分复杂险要,律师不惜身命,不为危险所动。
如在过关索岭和盘江时,律师记载云:行数日,过关索岭。此岭势极高峻,周百余里,上立岭营,有关索庙。又行数日,过盘江,山路屈曲,上下崚险。顷刻大雨,涧流若吼,山径成沟。四面风旋,一身难立,水从颈项直下股衣,两脚横步,如跨浮囊,解带泻水,犹开堤堰,如此数次,寒彻肌骨。
次日至安庄卫道上,砂石凸凹,崚嶒盘曲。不觉履底已穿,脱落难着,即双弃跣足,行数十里。至晚歇宿,足肿无踝,犹如火炙锥刺。中夜思之,身无一钱,此是孤庵野径,又无化处,不能久栖,明早必趋前途。
次日仍复强行。初则脚跟艰于点地,渐渐拄杖跛行。行至五六里,不知足属于己,亦不觉所痛,中途又无歇处,至晚将践五十余里,宿安庄卫庵中。次日化得草鞋学著,皮破茧起,任之不顾。
律师不但自己不为困境所转,并鼓励同参道友道:
古人参学,舍身求法不以为苦,莫因此雨而退其心,将来好说行脚。
想世人为贪功名富贵,尚耐若干辛苦而后遂,今为出家修行,求解脱道,岂因乏履(没有鞋穿)而退初心。
律师万里行脚,自滇而南,自南而北,复又自北而南,往返二万余里,徒劳跋涉,寻师乞戒,往返南北,历尽种种坎坷,依然不改初心,终于在江苏镇江海潮庵三昧老和尚座前求戒圆满。
2 轻身重道 以戒为尊
此后,律师以冰霜之操自励,以慎重之行利生。轻身重道,以戒为尊,即便白水过堂,也不忘失法度。
顺治九年,江南蝗旱,寸草无收,人民饥馑,村庄老少男妇奔山求食,动止一二百人。律师率僧众周济百姓并方便开示之云:“汝等今日不得已登山者,人人当观往因,为前世不信三宝,悭贪不肯惠施贫苦,所以招报如是。今化众僧,施汝等每人三文钱。吾复亲至汝等前,每人施吾钱一文,皆要口中念佛,双手奉之,为汝等供众,植清净福田,当来离贫穷苦。”
律师如此开导大众后,漫山佛声震吼,即扫仓煮饭,随量饱餐,念佛而去。常住无隔宿粮,次日早斋,惟烧白水过堂。
见月律师自出家后,即开始行脚。崇祯十年,依三昧老和尚受戒。以后几十年功夫,主持宝华山,专宏律藏。晚年修过两次般舟三昧。对律藏方面,撰有《毗尼止持会集》、《毗尼作持续释》、《大乘玄义》、《黑白布萨》、《传戒正范》及《僧行规则》等。
他老一生,无论说话做事,都非常有刚骨,到处都是唯法是亲,丝毫不徇人情。自出家后,无日不在艰苦卓绝中精进修持。他老的一言一行,无一处不可与后世作模范。
康熙十三年,宝华山在清廷护持下,一切规矩法则都上轨道,在宏律方面亦有相当成绩。那时,他已七十三岁,因受两序大众请求,述说其一生行脚事迹,以勉将来。见月律师乃按其一生经历事迹,撰出上下两卷的一部《一梦漫言》。
见月律师,世寿七十八岁,临入灭时,在前七天,把事情都安排好;话也嘱咐好,届时端然趺坐,安祥而逝;无粘无滞,来去自如。
颂云:
戒如大明灯,能消长夜暗,
戒如珍宝镜,照法尽无遗,
戒如摩尼珠,雨物济贫穷,
离世速成佛,唯此法为最,
是故诸菩萨,应当勤护持。
见月律师毕生求戒弘戒,于近世律宗重兴,功不可没,可谓集大成者,法席之盛近古未有,在中国佛教史上地位显著。见月律师有如冰霜般的操履,是我等后世弟子的学习楷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