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佛于《金刚经》中告须菩提: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;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。”请问,“见诸相非相”应如何解?
大安法师答:“凡所有相”,相是缘生法所生起的一种现象或者一种假相,它显现的相都是缘起的。既然是缘起的,它是不真实的,它自性本空的,所以就给它一个评论——“虚妄”。法界的理体是无相的,但无相又无不相。你证到了无相的实相本体,无不相。那个无不相——佛的实相无不相,是清净的;那么我们凡夫的这个相是由我们的共业或者别业感召的业力之相,它也是虚妄的。由于我们这颗造业的心就是虚妄的,感召的相当然是虚妄的。
所以先了解这一点——一切法的虚妄性,那透过这个,“诸相”——所有的森罗万象,你不被它所迷惑。凡夫众生就看到这些相——男相、女相、一相、异相,就认为它是真实的。这是一个最大的错觉。所以要看到这些相的本体是空的,这就是“非相”。你能见到这个缘起的幻相下的本体的空相,就见到“如来”。如来就是真如法界的理体真如,见到事物的本体的真相。这就是“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”。
如来的表述是从性上表述;佛是从他悲愿应化的相上来表述。所以讲佛,就有三十二相、八十随形好,乘如实道而来成佛。所以我们看一切相,都要有这个原则,这就来扫荡。金刚般若,一切抵达它事情的真相,一切相都是幻相,一切相都是非相。见到非相的当下,就见到那个实相的理体如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