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看第六段,明意与法即藏性。
这个意是内处,意根;这个法是外处,是法尘。意根去攀缘法尘的时候,就产生了因缘所生法,它当体就是如来藏妙真如性。看佛陀的开示:
阿难!汝常意中所缘善、恶、无记三性,生成法则,此法为复即心所生?为当离心别有方所?
佛陀说,阿难!你平常也经常依止你这个意根去攀缘善、 恶、无记三种的境界。善就是能够引生我们今生、来生安乐果报的,叫善的境界。但是我们也经常去攀缘一些邪恶的境界——贪瞋痴相应的、对今生来生产生痛苦果报的境界,或者是非善非恶的境界。第六意识当然是夹带前五识去攀缘这种境界,最后落谢到我们第六意识的心中就构成了一个影像,产生了三种的善、恶、无记的法尘。这个地方是说明第六意识是怎么去创造法尘的:去攀缘外境,而落谢影像,而成就法尘。
那么,这个三性的法尘到底是怎么来的呢?是你内心所生起的?还是离开这一念心有它个别的方向跟处所呢?佛陀提出这个问。说我们有时候经常会出现什么影像,或者是戒定慧的影像,或者是杀盗淫妄的影像,那这个影像是怎么来的呢?是我内心生起的?还是另外从外面生起的?提出这个问题。我们看第一段:
阿难!若即心者,法则非尘,非心所缘,云何成处?
假设这个法尘是绝对从心生起的,说我这个心中的影像,就是我内心生起的,那这个地方有问题了。“法则非尘”,法尘既然是心所生,那么就是有情了。因为心是有情,所以,生起法尘这个法尘也是有情。那么这个时候法尘就不是无情之物了,而是一个有情的心法。“法则非尘”,它就不是一个无情,它是一个有情的心法,因为它是心所生嘛。这样子讲,“非心所缘”,既然是心法,就是无形无相的,那么你怎么去攀缘它呢?这个影像是心所生,那么心生起影像,这个影像也是一个心法。这个心法是无形无相的,那你怎么去攀缘这个影像呢?它已经不是一个色法,而是一个心法。你攀缘不到这个“尘”,那又怎么能够构成处呢?又怎么能构成外处呢?外处就是“所缘为义”嘛。那你都没办法攀缘,那怎么能构成外处呢?所以,“是心所生”不合理。因为,如果是心所生,它就是一个心法,心法就不能攀缘。
说是离心别有。
若离于心别有方所,则法自性,为知非知?
知则名心,异汝非尘,同他心量;即汝即心,云何汝心更二于汝?
若非知者,此尘既非色声香味,离合冷暖及虚空相,当于何在?今于色空都无表示,不应人间更有空外,心非所缘,处从谁立?
假设离开这一念心有它个别的方向跟处所,“则法自性,为知非知?”这个法尘有其善恶的自性,那么到底它是有知还是无知?说它是离开心有它的处、有它固定的体性,那么这个体性到底是一个心法的有知?还是一个色法的无知呢?
分两段,先说“有知”。
假设它是一个有知的心法,“异汝非尘”。它既然不是尘,也不是你的心法……身为法尘,它是一个有心法的。它既然不是你的心法,也不是一个色尘,那它表示是什么呢?是“同他心量”,那是他人的心量,那跟你有什么关系呢?
如果你一定要说“即汝即心”,这个就是你的心法,那么这样子你就变成两个心。你这一念心怎么能够分成两部分呢?一部分变成能缘,一部分变所缘;一部分是内处,一部分是外处呢?这不合道理。你的心是不能分成两部分的,不可以。所以,说是有了知的功能,是不合理的。
再看“无知”。说这个尘它是离心别有,而且没有明了性。这个法尘它是心中的影像。如果是离心别有,既不是外在的色声香味触(这个“离合冷暖”就是触,触尘就是“离合冷暖”),它既不是外在的这个五尘,也不是虚空相状,那么它到底在哪里呢?它离心别有,那么这个影像到底是存在哪里呢?
“今于色空都无表示,不应人间更有空外。”既然在整个色(这个色指的是色声香味触)、在五尘当中、在虚空当中都没办法显现,那么在人世间,不应该说在五尘之外、虚空之外还另外有一个色法存在,不应该这样。即使离开了色空之外,还另外有一个东西,那么它也不是心所缘,表示你的心根本攀缘不到。既然心攀缘不到,那么这个处的定义又怎么安立呢?身为一个处,它必须要“所缘为义”。
所以,说它是没有明了性、离心别有,那么你根本找不到它的存在!它到底在哪里呢?它不在你的内心,也不在外面,也不在色空。那你看,找不到。找不到的话,你根本没办法攀缘。没办法攀缘,就表示它不是一个处。所以,“离心别有”也不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