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的教制、教职在各国不尽相同。在我国寺院中,一般有“住持”(或称“方丈”,是寺院负责人)、“监院”(负责处理寺院内部事务)、“知客”(负责对外联系),可尊称“高僧”、“大师”、“法师”、“长老”等。佛门弟子依受戒律等级的不同,可分为出家五众和在家两众。出家五众是指:沙弥、沙弥尼、式叉尼、比丘、比丘尼。在家两众是指:优婆塞和优婆夷。佛教徒出家的俗称“和尚”(僧)和“尼姑”(尼),最好尊称“法师”。不出家而遵守一定戒律的佛教信徒称“居士”,可尊称为“檀越”、“护法”、“施主”等。具体称呼如下:
1、不得单称名字,对年长比丘当尊称作【长老】、【某老法师】、【某老和尚】、【某某上人】、【某某大师】、或【师父】、【法师】。
2、对年长比丘尼当尊称作【师太】、【尼师】、【法师】、【师父】等。若不知分辨是比丘或比丘尼,皆可一律尊称作【师父】。
3、对年青比丘、比丘尼,则可仅称【师父】、或于其名号下加称【师】字,如有【○○师】即可。
4、因僧尼出家后一律姓释,出家入道后,由师父赐予法名。故请问大德名号时,当先合掌,然后说【请问上下】、【请问师父尊号】、【法师尊号上下】。
5、于大德前,不可自称【我】字。当视关系而自称【后学】、【门生】、【晚学】、【末学】、【学人】或【弟子】、【学生】等,不得称不慧、不才、不佞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