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八
无常品第八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所言无常复有几种 因上凡夫虚妄起生灭见。非诸圣人。谓外道凡夫不得如实。而起无常生灭妄见。故说无常。圣人得如实理。应不起无常生灭妄见。世尊何故。亦言诸行无常。是生灭法。未知此说孰为邪正。所言无常复有几种耳。
佛言大慧外道说有(至)生已不生无常性故 有外道说四大种性。无始造作色等诸法。作已而舍。即计所作法是其无常。
有说形处变坏是名无常(至)大种自性本来无起 自下牒释广破妄计七种无常也。此初牒释破第六无常。言其中物无物无常者牒计也。谓能造下诸句即释破也。言能造大种。所造诸法。虚妄不实其相灭坏。大种自性不可得故。本来无起。无起故无灭。何有能造所造实法言无常耶。
不生无常者谓常与无常(至)则堕外道生无常义 次牒释破第七无常。言一切法本来寂静。非是灭生名无常。不觉此者。则计不生以为有生法灭。名无常也。
有物无常者谓于非常(至)而自不坏此亦如是 三牒释破第五无常。言于非常非无常处。外道不了。计谓无常。是自生妄想也。其义云何下。徵释譬喻彼妄计义。如经自明。
大慧现见无常与一切法(至)能令诸法成于无故 此下如来正破彼计也。谓现见物无常。与所作诸法无有异体。故云无有能作所作差别。既云此是物无常。此是所作法。无差别故。能作所作应俱是常。何以故。不见有物无常为因。而能破坏所作诸法。成于无故。
大慧诸法灭坏实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计除物无常。无有能令人天变化有无者。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诸法。生起灭坏实亦有因。但非凡愚之所能了。谓一念妄想是生起灭坏因。外道不知。故以物无常为因也。
大慧异因不应生于异果(至)云何异因生于异果 自下如来破转计也。上言无差别。破计物无常自不灭坏。能坏诸法。此谓有别。复破转计能生诸法。故言异因不应生于异果。若实能生者。一切异法应皆相生。如粟种生麻。荳种生麦。情生无情。无情生情。彼法此法。能生所生。应无有别。而世现见诸法有别。云何妄计异因生于异果。
大慧若无常性是有法者(至)所无常法皆应是常 若计物无常性为能生因是有法者。应同所作性不究竟。自是无常也。自无常故。何能灭坏生起诸法。所无常法皆应是常。何以故。既同所作。而计常住自不灭坏。故所作法皆是常也。
大慧若无常性住诸法中(至)故其自性亦不坏灭 若计物无常性。常住一切诸法之中。而能有无生。灭诸法者。既住诸法中。应同诸法堕于三世俱灭坏也。自体不有。岂能令物无常乎。一切外道。妄计大种体性不坏。言造色坏。色者即是大种差别和合而有。离异不异。故其色自性。亦不坏灭耳。
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(至)能生于物而不灭耶 此总结破物无常见。如文可知。以上破物无常竟。
始造即舍无常者非大种(至)当知是非始造无常 四牒释破第一始造即舍无常。谓诸外道所计。不出互自共三为能造也。言非大种互过大种以各别故者。谓坚湿等本无自性。其用互有相违。不能更互以造于色。故破云以各别故。如下偈曰。大种无自性。又云大种互相违。安能造于色也。言非自相造。以无异故者。自独也。谓大种性本自无生。不能独起以造于色。故破云以无异故。如下偈曰。大种本无生。故无所造色也。言非复共造。以乖离故者。共者同和之义。谓四大种性自乖离。递相凌灭。如水不容火等。岂能共同而造于色。故破云以乖离故。如下偈曰。火乃烧于色。水复为坏烂。风能令散灭。云何色得生也。当知非是始造无常者。结破也。
形状坏无常者此非能造(至)比见堕在数论之中 五牒释破第二无常。计但灭形状长短等见。不灭能所造体。此见堕在僧佉中也。
色即是无常者谓此即是形状无常(至)唯有言说故 六牒释破第三无常。计大种性常住不灭。为能作者若亦无常。则无世事。如是所计堕于外道卢迦耶见。以彼妄见诸法自相生。唯有言说。无自性相故。
转变无常者谓色体变(至)而金无改此亦如是 七牒释破第四无常。计色质变异名无常。非大种体名无常也。故举金作严具喻之。严具有变异名无常。而金无改非无常也。此色法体变异无常亦如是。
大慧如是等种种外道(至)能造所造则皆断灭 总结上七种无常。及等余外道妄想分别见无常性。如彼计谓火烧四大时。而不能烧诸大自相。言若能烧者。能造所造后应断灭。以见不断故。计大种性常。
大慧我说诸法非常无常(至)则不分别能所造故 此明如来自觉圣智所证实法。凡有说示如证而说。不同外道常无常见。何以故尔。谓了外法虚妄不实离执取故。乃至离有无见。不妄分别能所造故。通有十义释成正理。如文可知。
大慧世间出世间(至)非诸凡愚之所能知 言世出世间。及出世间最胜上上诸法。皆唯是心无有外法。非常无常。若不能了则堕恶见。依自妄想而计言说。计常无常。此三种法所有方便语言分别。亦非凡愚所能觉知。
尔时世尊重说颂言始造即便舍形状有转变色物等无常外道妄分别 言七种无常。是诸外道妄分别见。
诸法无灭坏诸大自性住外道种种见如是说无常 是法住法位。世间相常住。故言诸法无灭坏。诸大自性住。外道不了。计大种常。造色无常。故言外道种种见。如是说无常。
彼诸外道众皆说不生灭诸大性自常谁是无常法 离能无所。离所无能。既能造大种说不生灭。其性自常。谁是无常所造色法。
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(至)一切不可得 能取妄见。所取妄尘。梵天等法虚妄不实。离于心量皆不可得耳。
现证品第九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及诸外道错乱之中 因上言世间出世间。及出世间上上诸法。即有菩萨声闻缘觉。断世间生死。入出世间灭尽三昧乐。及得诸地次第相续相。故大慧举灭尽三昧。及地次第相续相请问如来。欲显三乘圣凡优劣。令修胜行证佛果海。不堕权乘及诸邪见迷惑中耳。
佛言谛听当为汝说(至)心意意识分别想灭 言菩萨至六地。及声闻缘觉。同断三界烦恼生死。能入灭尽三昧。七地菩萨逈异二乘。念念恒入无有间断。二乘有烦恼生死可断。故不能念念恒入。八地菩萨无功用道。恒在三昧无出入相。而同声闻缘觉涅槃。灭妄想心识也。
始从初地乃至六地(至)能取所取之相而生执着 明初地至六地菩萨。虽未尽灭心意意识。已能修行观察诸法由分别有。麁分别想更不现行。凡愚不觉无始以来过恶虚伪习气所熏。于自心变能所取相。故起计着。如铁孕垢而自毁伤。
大慧八地菩萨所得三昧(至)是故于中生涅槃想 言此八地菩萨。初得无生法忍。觉一切法如幻如梦。心量妄想息灭。诸佛以七种加劝。于三昧门不入涅槃。若不蒙加劝发。即不修行广大行愿悲化有情。亦如声闻缘觉断佛种姓。是故如来为示无量难思功德。令其满足成佛果海。无堕二乘于无生三昧生涅槃想也。然此品言声闻缘觉。是昔菩萨退菩提愿者。彼定性趣寂二乘。尚不能知初地之法。况能分同八地菩萨得无生忍耶。
大慧七地菩萨善能观察(至)渐入诸地具菩提分法 言七地菩萨。善观心识妄想断。我我所生灭自共相。无碍辨才善巧决定。虽未能灭心识流注。已于三昧而得自在。渐入诸地具足菩萨菩提分法。言四无碍辨者。谓法义词及以乐说。义如别释。
大慧我恐诸菩萨(至)我及诸佛为如是说 欲令菩萨。觉阴界入自共相等虚假不实。善于诸地相续次第。对治妄想不堕外道恶见邪径。故如此说。然彼诸法有无生灭。实不可得。愚夫不知。是故诸佛皆以方便作是说耳。
大慧声闻缘觉至于菩萨(至)生涅槃觉非寂灭慧 退菩提愿声闻缘觉。于第八地中。味着无生三昧。为彼所醉。不达三界自共相虚妄。妄缘人法二无我空处。作涅槃想。不见诸法自性寂灭。为真涅槃。
大慧诸菩萨摩诃萨(至)得于如来自证地故 言八地菩萨。虽见无生三昧乐。为本愿哀愍大悲成就。满十大愿度脱众生。不证无生以为涅槃。然非不起菩提分佛法正因。随于智慧如实修行。如是故得入如来地也。
大慧如人梦中方便度河(至)意识梦中之所现耳 觉竟无水。船栰非真。梦时见河。船栰非妄。以譬得八地觉已。本无生死。故菩提分功德非真。七地未觉。心量未灭。故菩提分功德非妄。但是无始见觉闻知。曾所更事熏习不断。故心意识妄想梦现。言离有无念者。考余二本。当作堕有无念也。
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所得涅槃非灭坏也 言菩萨从初地至七地。增进修行。合上如人梦中方便度河。入于第八。得无分别智。合上未度便觉。见一切法已下。合上觉已思唯等。文互影略更相映显。可以意得。
大慧第一义中无有次第(至)此则名为寂灭之法 第一义中言思路绝。唯自觉智所证相应。不得说有十地对治。次第相续相。此则强名寂灭法也。
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诸住及佛地唯心无影像(至)余则我所得 住亦地也。无影像即无所有也。七地已还总名心量未灭。八地已上名无所有。十地已去方言佛也。故云此二地名住。余则我所得也。
自证及清净此则是我地(至)或有先时化 初半偈颂法身。次一偈颂报身。第三一偈颂化身。报化皆由法身有也。
于彼说三乘皆是如来地(至)无相有何次 如来方便随情说法。即有诸乘。第一义中何有次第。故思益经云。得诸法正性者。不从一地至于一地。是知以实映权。方便相尽。皆无所有。
如来常无常品第十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为常为无常 因上此是去来今诸佛之所说。若如来堕三世者。则是无常。故问如来应正等觉。为常为无常也。
佛言大慧如来应正等觉(至)然佛如来实非断灭 言佛是常是无常。俱有过咎。云何有过咎。若如来常者。则同外道计神我等为能作者。为能作常。若无常者。则同世间有为作法。为相所相。毕竟败坏成于无有。法身应断灭。然佛如来实非断常。
大慧一切所作如瓶衣等(至)是故如来非常非无常 若言如来是无常。即同瓶衣一切作法无常过也。所修正因福慧庄严。皆空无益。然佛如来。功流万世常存。道通亿劫弥固。又一切世间有所作法。皆应是如来。以同是作因生故。而言如来是常无常者。有如上过故。不可言说也。
复次大慧如来非常(至)同于兔马鱼蛇等角 此复破转计也。若言如来如虚空常者。则不待自觉智所修因成。以虚空离四句边。分得譬如来也。又若言如来是不生常者。则如兔马等角本来无生也。若同虚空兔马言常。则无方便广大益物义。是故不同也。
复次大慧以别义故(至)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以别义故亦得言常。谓以现前离念明智。证真常法故。亦得言常。此真常理。有佛无佛。常住不变。遍一切法。非断灭无。凡夫外道岂能觉知。故法华云。同共一法中。而不得此事。
大慧夫如来者以清净慧(至)如来不从妄分别生 言如来者。以自觉圣智所证得名。不以心意识自共相法妄习得名。一切世间皆从不实妄想所生。如来非彼生也。
大慧若有于二有常无常(至)二分别觉勿令少在 有妄取舍生死涅槃。故有常无常也。如来所证无二法故。离常无常不寂静见。学者应灭二妄分别。令尽无余。
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远离常无常而现常无常(至)是则无违诤 此三偈颂上长行。经文自明可知。
如来藏性品第十一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不求尽苦不证涅槃 因上如来非以心意意识蕴界处法妄习得名。又佛常说诸法无我。故问唯愿为我说蕴界处生灭之相。彼阴界入中既无有我。谁生谁灭。而诸凡愚依于生灭不觉苦尽。不证涅槃无生灭法。若无有我。谁知苦尽。谁证涅槃耶。
佛言大慧谛听谛听(至)变现诸趣离我我所 如来藏者。自性清净心在缠之名也。佛言阴界入中虽无我。而有如来藏。能受善不善因。故能遍兴造六道生死法。譬如伎儿依咒术故。变起六道形色法。无我我所。凡夫依如来藏起六道生死。无我我所亦如是。
以不觉故三缘和合(至)生于七识无明住地 言二乘不觉如来藏无我故。计根尘识。三缘和合以为生因。外道不觉如来藏无我故。计神我等以为作者。为无始恶习所熏。名如来藏为藏识。生于七识无明住地也。下二句一作生无明住地。与七识俱。
譬如大海而有波浪(至)复生于贪若因及所缘 如彼大海因风起浪。水相波相相续不断。以况如来藏海。因无明风起七识浪。生死相续不断亦尔。然如来藏本来自性。清净无垢。离常无常。及诸外道我论过失。其余诸识念念生灭。以妄因缘和合。而生三界生死。不了色等一切诸法自心所现。计着名相起诸烦恼。造善恶业感苦乐报。既从贪生。复生于贪。若因及缘流转生死。无解脱期。故法华云。诸苦所因。贪欲为本也。自此已上。明如来藏与三界有漏善恶为因。
诸取根灭不相续生(至)便妄生于得解脱想 此明若爱取诸根灭不相续生自恶觉观分别苦乐受者。修如是行。或得灭定四禅。入四谛解脱。便妄生得真解脱想。故法华云。但尽生死名为解脱。其实未得一切解脱也。自此已上。明如来藏与出世间声闻缘觉劣无漏善法为因。
而实未舍未转(至)取于自相及共相故 言声闻缘觉。其实未舍虚伪习气。即未能转藏识之名。非真解脱。若无藏识。七识无依。习气亦灭。乃真解脱。何以故尔。因彼藏识为所依止。及彼相分为所缘。余识生故。然非外道二乘境界。以彼无明法执未灭故。
若见如来藏五法自性(至)应净如来藏藏识之名 此明能转灭藏识见如来藏心。五法三自性二无我等。对治法门则灭。功用恶觉不能倾动。住不动地无功用道。了十种如幻三昧。如梦度河未度而觉。为彼三昧觉力所持。任运修行难思佛法。愿力广大不住无为。及无生忍。获自觉智不共余乘。而证十地圣人之道意生法身。离于功用诸三昧行。是故菩萨欲得胜净微妙佛法者。应净妄习藏识之名。无如二乘俱断分段生死。便谓真解脱也。
大慧若无如来藏(至)而不舍于勇勐精进 若无藏识之名。则无凡圣分段变易二种生灭。真修行者。虽见自实际。住现法乐住三昧。不舍方便进趣佛地。名圣人生灭也。
大慧此如来藏藏识(至)如观掌中菴摩勒果 外道妄觉。二乘偏觉。非现前见。菩萨分觉虽胜。亦未究竟。如来现见如来藏。如视掌中菴摩勒果。皎然非谬。
大慧我为胜鬘夫人(至)莫但闻已便生足想 言如来藏识藏是佛境界。非诸二乘外道所行之处。当勤观察三慧备修。勿得守闻而生知足。
尔时世尊重说颂言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执着二种生了知则远离 言二种生者。即上凡夫及以圣人悉有生灭也。
无始习所熏如像现于心若能如实观境相悉无有 如镜因前境故。有虚伪色像现。亦如如来藏因七辄识无始恶习熏故。有三界依正妄法现。如实观者一切悉无耳。
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着文字者不见我真实 智者见指必知有月。愚夫反是。故但观文字之指。不得真实法也。
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言如来藏识藏受熏持种。变起根身器界。如工伎儿。染污末那。执我法故。如和伎者。前五转识取尘相资。譬之伴侣。第六意识虚妄了别。类彼观人。
五法门品第十二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至于如来自证之位 因上见如来藏。五法自性。诸识无我。对治法门则灭。故□复举五法自性。诸识无我差别相。以请问也。
佛言谛听当为汝说(至)而起分别非诸圣人 此五法等度众生对治法门。若不修行治所治障。入真实证。即是凡夫妄分别也。
大慧白言云何不了(至)胜性而生随名相流 明愚不了名是假立。心随流动见有诸法。计我我所生死轮转。不觉诸法如幻等性。唯是自心妄分别起。离能所取及生住灭。谓从自在胜性等生。妄心外缘随尘流逸。
大慧此中相者谓眼识所见(至)如是等我说为相 五根六境通名为相。亦云眼识所见名有见有对色。耳鼻舌身识所得者名无见有对色。意识所得者。名无见无对色。此三种色相总名相也。
分别者施设众名(至)决定不异是名分别 施设众多名字。显示差别种种诸相。谓有象马等名生。即有象马等相起也。此事如是者。显示自相也。决定不异者。显示共相也。计有此等名相。是故名为妄想分别。
正智者谓观名相互为其客(至)是名正智 以正智观察。物无当名之实。名无得物之功。自性本无。俱互为客。则无分别名相识生。岂涉断常堕凡夫地。
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我说此法名为如如 言此正智不取名相法为有。不舍名相法为无。远离损减增益二见。名相妄识本自不生。是故强名为如如也。
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入于如如之所获得 言住如如者。得入无相寂静境界。超胜解行。昇欢喜地乃至功德满足。于色究竟处证如来地。成熟众生。如水中月圆照示现。无量应身随宜说法。体性清净离心意识。成满昔愿十无尽句。是名菩萨如实修行五法等法者。得如如法身。若不修者。则生颠倒凡夫。流转诸趣旷野。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不可坏故是圆成性 大慧前举四门而问。如来但约五法一门而答。故此再问为三自性入于五法中。为三自性别有自相耶。佛答言余三法门。悉入五法中者。以但修一门。则诸门备摄。余三亦尔。谓其中名相生妄计自性。此妄计自性即入五法中名相也。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。必带名相俱时而起。譬如日与光俱。是名缘起自性入五法中分别也。正智如如非是作法。故不可坏。是圆成性入五法中正智如如也。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。
大慧于自心所现(至)悉皆摄入此五法中 言于自心妄所现法生执着时。有心意识八种分别。起此差别相。此八名相。即入五法中名相妄想。了此名相皆是不实。唯妄计性。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八识入五法也。施皆不实唯妄计性。若计实有二种我名。及二我相。即入五法中名相分别。若能觉彼二我不实。即得生法二无我智。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。此明二种无我入五法也。非但五法摄余三门。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若因若果一切诸法。悉入其中也。
复次大慧五法者(至)心心所法是名分别 此佛复明五法义也。相名二法可知。起心心所。缘念瓶等名相。则名分别。心法即八识心王。心所法即六位心所。亦曰心数法。义如别说。
彼名彼相毕竟无有(至)乃至觉灭是名如如 了彼名相不实。故无妄想觉知。则名如如也。
大慧真实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(至)是名正智 唯此一事实。余二则非真。故谓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。余皆魔事也。是故诸佛随顺证入。如其实相。为彼众生开示演说五法门等。令入如实处。二乘外道所不能得。则名正智。
大慧此五种法三性八识(至)心则决定不随他转 言当觉正智如如。勿随名相分别所转也。
尔时世尊重说颂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我法普摄于大乘 颂上四门。普摄大乘一切法义也。
名相及分别二种自性摄正智与如如是则圆成实 此颂三自性入五法中。
恒河沙品第十三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(至)为如言而受为别有义 大慧因上现证品偈言。此是去来今。诸佛之所说。又因上言其身清净。离心意识。既离心识。即不可为譬。故举余经言三世诸佛如恒河沙。故问为如说而受。为别有余义。
佛告大慧勿如言受(至)唯以少分为其喻耳 言三世如来过世间望。非譬所譬。不可比恒河。故华严云。三界有无一切法。不能与佛为譬喻。
我以凡愚诸外道等(至)是故我说如恒河沙 为诱通凡愚外道。令厌生死故。说化佛易见。如恒河沙。皆已得道。汝今不应受此生死。若说诸佛如优昙钵花。难得见故。此诸人等便生退怯。更不进求。
我复有时观受化者说佛难值如优昙花 言又见受化弟子。不勤精进说佛难值遇。如优昙钵花。汝今得值何不精勤胜进远离生死。
大慧优昙钵花无有曾见(至)一切凡愚不能信受 言优昙花。三世之中无有见者。如来则世间悉见。何得说佛如优昙花。明为众生如是譬喻。故说化佛难见易见。非说自真实法故。自法者。乃是如来所证境界。世无与等。不可为譬。非凡夫心识所见之相。是皆不能信受耳。
大慧真实如来超心意(至)言恒沙等无有相违 真实法身离心缘相。非譬所及。然亦有时而以少分为其建立。言恒沙等无相违咎。
大慧譬如恒沙(至)无有爱憎无分别故 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。如来方便。以此等道理比恒河沙故。无有相违。
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(至)如恒河沙终不坏灭 恒沙不可坏边得比法身。
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(至)普照一切诸佛大会 言照一切诸佛众会。如恒河沙无限量边得比如来。
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(至)诸有生因悉已断故 纯是金沙无有瓦石。以比如来法身。无有生死生灭等沙。谓如来三有生因悉断。
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减(至)法身故无灭坏 非色身法故无增减。
大慧譬如恒沙虽苦压治(至)具足成就大悲心故 本愿大悲三昧乐故不舍众生。
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(至)趣义是断凡愚莫知 趣字。宋魏二译俱作去字。言如来说法不随诸去流转。愚夫不知诸法随涅槃流。无有去来。
大慧菩萨复白佛言(至)在生死中而得解脱 若众生生死本际始时不可知者。云何后时得解脱终时可知耶。
佛言大慧无始虚伪(至)是故不得言无边际 言无始妄习因灭。妄分别想转。所依故。即名解脱。非断灭边。是故不得言无边也。
大慧无边际者(至)分别心起了心则灭 言有无边际者。不异妄分别也。若离妄分别外。别有众生。即有众生断生死得解脱。今观知与所知一切诸法。本来寂灭。唯在众生了不了耳。
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观察诸导师譬如恒河沙(至)佛体亦如是 是二偈颂上恒河沙七种譬喻。如文可知。
刹那品第十四
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何等诸法名有刹那 因上以有身故。而有灭坏。即是说阴界入无常。故举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以请问也。
佛言谛听当为汝说(至)有受法无受法 如来将示是非刹那。故先牒释一切诸法。谓顺正理益自他故。即名善法。违于正理损自他故。名不善法。以有生灭系属因缘有所得故。名有为法。无生住灭系属因缘无所得故。名无为法。世即隐覆义隐覆胜义故。又可破坏义。三世所迁故。间者堕虚伪中故。隐覆之法即堕虚伪中。世即是间。名世间法。出虚伪故。名出世间。有即三有。漏即染污。谓三有法性是染污。名有漏法。无染污故。名无漏法。受即执受。有执受故。名为生死。无执受故即名涅槃。斯之五对。一一普该一切法也。按刘宋译本。不善法字下。更当有无记法三字。
大慧举要言之五取蕴法(至)而生分别谓善不善 以心意识妄习为因。阴界入等色心诸法得增长者。愚夫分别谓善不善。是刹那也。
圣人现证三昧乐住是则名为善无漏法 修三昧为因。证现法乐住名为圣人善无漏法。非刹那也。
复次大慧善不善者(至)意及意识并五识身 再欲释前善不善法。是非刹那。故标云复次。故举八识如来藏是刹那非刹那因。然此第八阿赖耶识。唯是无覆无记性摄。第七末那。唯是有覆无记性摄。前六转识通善不善无记三性。未转依位。此八种识俱名刹那。故如来藏名刹那因。若得转依。八识皆是善无漏法。如来藏名非刹因。善不善性依无记有。故无记性经文影略。非不言也。
大慧彼五识身与意识俱(至)无异体生生已即灭 言五识取尘。与六七识共俱。六识造善恶业相。展转差别。善恶业习相续不断故。五识身生。此五识身。亦念念生灭。
不了于境自心所现(至)我说此等名刹那法 此明五识不觉诸法自心现故。取种种尘。随取即灭。故言次第灭。随次第灭时。即六识生。故言别识生起。意识与彼五识共俱。取于五识所取种种差别形相。一念时不住。是名刹那也。
无漏习气非刹那法此非凡愚刹那论者之所能知 言无漏习气。熏如来藏藏识。离念相应。证得圣果。即非刹那。故起信论云。得无念者。则知心相生住异灭。以无念等故。此岂凡愚未曾离念。生灭戏论能知耶。
彼不能知一切诸法(至)无为同诸法坏堕于断见 凡愚不觉是非刹那。则计无漏真如无为同诸作法生灭败坏。堕于外道所执断见。起信论云。人我见者。闻修多罗说。世间诸法毕竟体空。乃至涅槃真如之法。亦毕竟空。离一切相。以彼不知为破着故。即谓真如涅槃之性。唯是其空。岂非堕于断灭见耶。
大慧五识身非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 五识身。非流转。一作七识不流转。言彼七识念念生灭。无自性故。不能流转六道亦不知苦乐。亦非涅槃因。
如来藏受苦乐与因俱有生灭 言如来藏常故。随其染净熏习转变。为作依持。能令诸识知苦乐。与因俱。若生若灭。
四种习气之所迷覆(至)不能了知起刹那见 凡愚为五住熏心所迷覆故。不知如来藏常。起刹那见言四种习气者。即四住烦恼。及根本无明也。
大慧如金金刚佛之舍利是奇特性终不损坏 言如来藏不生灭。犹如金刚与佛骨也。
若得证法有刹那者(至)于一切法作刹那想 凡愚不达诸法虚妄。故我方便随顺为说。一切诸法刹那不住。无漏习气非刹那也。
大慧菩萨复白佛言(至)何者为六云何满足 因上修证三昧乐住。名为圣人善无漏法。故举余经世尊常说六波罗蜜。若得满足便成正觉。故问何者为六。云何满足。
佛言大慧波罗蜜者(至)成就神通生于梵世 言世间波罗蜜者。计我我所执取有无二边恶见。求三有身。贪着色声香味触境。行于有漏诸波罗蜜。得生富乐六欲梵世。乃至无色非非想处。悉不能免流转生死。
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(至)如是修习诸波罗蜜 言出世间波罗蜜者。是二乘人厌舍生死。欣趣涅槃。求于自度。修习六种劣无漏行。故不得作佛 如下出世上上波罗蜜者。是如来常说。若得满足便成正觉。须粗识其相。今依先德略启十门。一释名。二出体。三辨相。四建立。五次第。六相摄。七修证。八约教。九观心。十释文 初释名中。先通名。后别称。通名波罗蜜者。唯识论云。要七最胜之所摄受。方可建立波罗蜜多。一安住最胜。谓要安住菩萨种性。二依止最胜。谓要依止大菩提心。三意乐最胜。谓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。谓要具行一切事业。五巧便最胜。谓要无相智之所摄受。六回向最胜。谓要回向无上菩提。七清净最胜。谓要不为二障间杂。即三时无悔。若七随阙非到彼岸。故此六度各四句分别。其别名者。辍已惠人曰施。防非止恶曰戒。堪受诸法未能忘怀名忍。此约生忍。又忍即忍可。忍即是慧。双忍事理故。练心于法名精。精心务达为进。梵音禅那此云静虑。梵音般若。此云智慧 二出体者。施以无贪及彼所起三业为性。戒以受学菩萨戒时三业为性。忍以无瞋精进审慧。及彼所起三业为性。精进以勤。及彼所起三业为性。静虑但以等持为性。智以择法为性。开为十度者。对四亦以择法为性。说是根本后得智故 三辨相者。施有三种。谓财施。无畏施。法施。戒有三种。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。饶益有情戒。忍有三种。耐怨害忍。安受苦忍。谛察法忍。精进有三种。谓被甲精进。摄善精进。利乐精进。静虑有三种。谓安住静虑。引发静虑。辨事静虑。智慧有三种。谓加行无分别智。正体无分别智。后得无分别智。下余四度别名辨相。此既无文。如别章说 四建立者。为十地中。对治十障。证十真如。故开有十。为对六蔽。渐修佛法。渐熟有情。故但说六。六中前三增上生道。感大财体。及眷属故。后三决定胜道。能伏烦恼。成熟有情。及佛法故。又前三饶益有情。施财不恼。忍彼恼故。后三对治烦恼。勤修加行。永伏永灭故。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。由后三故不住生死。能为无住涅槃资粮。开说十度后唯四者。助六令满故。方便助前三。愿助精进。力助静虑。智助般若。如深密说 五次第者。谓由前前引发后后。及由后后持净前前。又前前麁。后后细。易难修习次第如是 六相摄者。此六一一皆摄一切波罗蜜多互相顺故。般若论云。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等智度论云。有未庄严波罗蜜。即不摄者。有已庄严波罗蜜。即相摄者。今此经文必具摄故。若但说六。六摄后四。若开为十。第六唯摄无分别智。后四皆是后得智摄 七修证者。五位通修。佛方究竟。六约因位总有三名。谓初无数劫。施等势力尚微。被烦恼伏。但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去势力渐增。能伏烦恼。名近波罗蜜多。第三僧祇势力转胜。能毕竟伏一切烦恼。名大波罗蜜多。故经云出世上上波罗蜜多 八约教者。诸教可思。此教要须一一融摄。彻果该因 九观心者。可以意得。若不观心。非已智分。不能开发自家宝藏。纵福智齐修。尽随物转。功归生灭。无漏胜因皆不成就。故净名云诸佛解脱。当于众生心行中求也 次经文下即第十释文。
大慧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(至)而恒修行檀波罗蜜 言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。谓大菩萨。而于自心内外二法觉知唯是妄分别现。不起施者妄想。不生受者执着。不取中间施物色相。为令众生得无畏安乐。而恒行施故论云。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。随顺修行檀波罗蜜。
于诸境界不起分别(至)是则名为禅波罗蜜 论云以知法性无染。离五欲过故。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。以知法性无苦。离瞋恼故。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。以知法性无身心相。离懈怠故。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蜜。以知法性常定。体无乱故。随顺修行禅波罗蜜。
以智观察心无分别(至)是则名为般若波罗蜜 论云以知法性体明。离无明故。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。故华严六地偈云。不取众相而行施。本绝诸恶坚持戒。解法无害常堪忍知法性离具精进。已尽烦恼入诸禅。善达性空分别法。此偈明地上所修。故直云已尽烦恼等。论通胜解行中发心修行。但云随顺 又先德云。六度万行互相融摄。成菩提分。皆由般若成立故。五度如盲。般若如导。若布施无般若。唯得一世荣。后受余殃债。若持戒无般若。暂生上欲界。还堕泥犁中。若忍辱无般若报得端正形。不证寂灭忍。若精进无般若。徒兴生灭功。不趣真常海。若禅定无般若。但行色界禅。不入金刚定。若万善无般若。空成有漏因。不契无为果。若般若不明万行虚设。故般若经中欲得世出世间一切善法悉成就者。一一当学般若。是故非真流之行。无以契真。未有证真之行。不从真起。故云如是六度。如实修行。若得满足。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若不具足。则无能入菩提之道。
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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