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邪淫。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,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四重。”
在家菩萨戒的第四条重戒是不邪淫。淫者,谓以染污心,行秽恶行。故名不净行,亦名非梵行。
《圆觉经》上说:“若诸世界,一切种性:卵生、胎生、湿生、化生,皆因淫欲而正性命。” 又《楞严经》上亦云:“若诸世界六道众生,其心不淫,则不随其生死相续。” 由此可知,淫欲正是生死的根本。所以出家沙门,为了解脱生死大患,求证涅槃,必须绝对严禁淫欲。
如《楞严经》云:淫心不除,尘不可出。必使淫机身心俱断,断性亦无,于佛菩提,斯可希冀。
至于在家居士,当以正人伦之纲纪为重。人伦以夫妇为首,所以有夫妻家室,生男育女,上承祭祀,下接宗嗣,是故不禁正淫。但除夫妇外,若与其它男女苟合,即名邪淫。
制这条戒的理由略说七条。
一、业道重故。因为邪淫有伤社会风化,破坏家庭和谐,丧失个人名节,是故罪业极重。负此重罪,入道无由。
二、系缚深故。邪淫之人,淫欲炽盛。心心系恋,念念攀缘。势必使少壮者名节丧亡,老弱者身命不保。
三、生死本故。谓生死狱中,爱为枷锁。淫荡之人,生死轮回永无出期,欲海爱河漂溺无岸。
四、乱静心故。谓邪淫之人,欲火喧心,能失正念;欲海波浪,能破定水故。
五、坏功德故。谓邪淫之人,其心不净,则从前所有道功,尽同魔事;随处所作功德,悉等虚伪。
六、入魔网故。谓邪淫之人,舐刀刃之蜜,贪毒花之色,损害众生,是魔意愿。
七、障菩提故。谓邪淫之人,淫心既起,则道义之心,必形退减。不能断轮回根,不能离烦恼障,不能成清净觉。
经文: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邪淫。”
这一句是说菩萨优婆塞受了这条戒后,即使为着身命,也决不肯与自妻以外的一切男女作不正当的苟合行为。为什么不得邪淫,我们从上面的制戒理由中可以明白。然而业海茫茫,最难断的无过于色欲。其实人人都知道“万恶淫为首”,但每当色相现前,不觉欲心勃然而起。由一念邪妄之痴迷,遂置因果道德于不顾;贪片刻之欢乐,造万劫不复之罪殃。
菩萨应观一切男女皆吾父母,于父母处,自当生孝顺心、恭敬心、救度心,怎可以于父母身上起龌龊的念头?以此息邪心。所以宁舍身命,也不肯与一切众生行不净行。如《梵网经》云:“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,大坑刀山,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,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。”
“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”
这句经文是说受了优婆塞戒后,本来戒体圆满;若是犯了邪淫,戒体即同大石破裂粉碎,因此这位优婆塞当即就失了戒体。
那么如何算是破戒?依这条戒所具条件有四:
一、非夫妇。即正式夫妻以外的一切男女。
二、是淫境。即凡可作行淫的位置,一切俱制。
三、有淫心。
四、与境合。即造成行淫的事实。
这四个条件中最关键的在于有淫心。假如自己没有淫心的话,当然不会主动去与对方行邪淫。但若是被人强暴,并非出于自愿,受强暴时内心唯感羞愧痛苦,没有丝毫欲乐的感受,此不为破戒。
“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四重。”这些经文同上。当知邪淫名非梵行,乃鄙恶不堪之事。淫欲如猛火刀剑,能焚功德林,能斩智慧命。
《感应篇汇编》云:“色之一业,人情易犯。比贪杀等事,百倍难制。故其败德取祸,亦比他事,百倍酷烈。”
《八师经》上佛告梵志说:淫人妇女,或为夫主边人所知,临时得殃,刀杖加刑,手足分离,祸及门族;或为王法收捕著狱,酷毒掠治,身自当罪。死入地狱,卧于铁床,或抱铜柱,狱卒燃火以烧其身。地狱罪毕,当受畜生。若得为人,闺门淫乱。远佛违法,不亲圣贤。常怀恐怖,多危少安。
《优婆塞戒经》云:“若复有人乐为邪淫,是人不能护自他身。一切众生见皆生疑。所作之事妄语在先,于一切时常受苦恼,心常散乱,不能修善,喜失财物,所有妻子,心不恋慕,寿命短促,是名邪淫现在恶果。舍此身已,处在地狱,受恶色力、饥渴、长命,无量苦恼,是名后世恶业果报。若得人身,恶色、恶口,人不喜见,不能守护妻妾男女。是一恶人因缘力故,一切外物不得自在。”
又《华严经》二地品云:“邪淫之罪,亦令众生堕三恶道。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:一者妻不贞良;二者不得随意眷属。”
试想邪淫一事,原只不过贪虚幻之美色,图片刻之快乐,所受之苦报却如是惨烈,有智之士,当深自警诫。
注解:
【四生】:胎生、卵生、湿生、化生。胎生是在母胎内成体之后才出生的生命,如人类是;卵生是在卵壳内成体之后才出生的生命,如鸟类是;湿生是依靠湿气而受形的生命,如虫类是;化生是无所依托,只凭业力而忽然而生的生命,如诸天和地狱及劫初的人类是。